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了解学历技能部工作情况,及时听取并协调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切实加强指导与服务,提升合作办学水平,努力实现“稳中求进、规范办学,做精做强、打造品牌”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
1、联系人:部门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
2、联系范围: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等。
二、工作职责
1、了解工作动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历技能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每学期分别参加一次教师、学生座谈会;经常性地与师生干部沟通,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2、进行检查指导。深入教室(巡查上课、早晚自修情况或者参与听课评课)、学生寝室,检查日常教学、寝室安全、卫生等情况。指导班子自身建设和管理队伍建设,指导办学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指导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指导工作方法和内容的创新。
3、开展交流推广。及时发现工作亮点,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继续教育学院和学历技能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抓好落实,及时答复或解决相关问题,上传下达,确保工作成效,并各自做好相关记录。
2、学历技能部要主动向联系领导汇报工作,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工作可采用轮流的形式,具体安排由办公室协调,并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本制度自2015年10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