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9  访问量: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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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我院成人高职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成人教育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学计划的制订与执行

1、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教学计划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体现成人教育的特点。它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分配、学分分配、学年教学安排等。

2、编制教学计划的程序。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由各教学单位拟定初稿,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讨论审定。

3、教学计划的修订。为使教学计划与时俱进,根据学科的发展可以进行必要的修订,全面修订教学计划应按制订教学计划的程序办理,部分修订教学计划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增减课时或课程门类要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

4、教学大纲的制定。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编写教学大纲,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5、教学计划的执行。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持教学计划的稳定性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的内容。学生必须学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二、开课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1、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在每学期中期认真编排下学期开课计划,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查备案。

2、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的结束前一个月要下达教学任务书,严格按规定聘请任课老师,落实教材订购等。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学期开课计划规定的教学时间(包括上课、考试、考查、实习等)安排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变动。

3、在开学后二周内,各教学单位要求课程老师上交本学期任课的课程教学日程表,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课程教学的全部课程教学日程表,整理归档。以备教学检查。

4、各教学单位必须加强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课时计划表,严把教学各个环节质量关。

三、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一)教师的选聘与解聘

1、各教学单位要选聘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兼课教师,担任成人教育课程教学工作;聘请责任心较强的教师担任成人教育班主任工作。

2、选聘的任课教师由各教学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批,由继续教育学院下聘书。

3、对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予以解聘;对责任心不强、管理不严或出现重大失误的班主任,予以解聘。

(二)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1、任课教师应根据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成人特点认真编写与实施课程教学日程表,上交教学单位,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抽查。

2、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结合不同层次学生特点,采取多种教学方法,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析疑点,既要讲清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又要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了解最新科学技术成果和发展趋势。

3、任课教师要精心选择布置符合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的作业及自学内容。作业题量要适度,既要促使学生勤学多练,又要防止负担过重。

4、任课教师必须认真仔细批改作业,并做好作业成绩的记载。

四、实践性教学实施

1、凡教学计划中所列的实验、实训课程,必须按要求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实验、实训条件须能满足学生课程要求。

2、各教学单位必须加强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环节的组织与管理,制定合理的毕业实习或论文实施方案。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内容要紧密结合学生实际,发挥其在职学习的优势。挑选有经验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环节指导任务,

3、学生实验、实训组织方案及实验、实训过程材料记录以及毕业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等教学过程资料必须完备、归档。

五、考务管理

1、命题。凡教学计划中所有课程期末考试都要进行考核。各教学单位根据命题要求组织命题教师对课程进行统一命题、阅卷,并按要求将制好的试卷,送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2、制卷。考试试卷统一由各教学单位自行负责印制,装订、装袋、保管等工作。

3、考试时间。课程考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4、考场要求。学生单人单桌,不能携带书本、夹带等有关资料进入考场,不能交头接耳,抄袭他人试卷,要保持考场安静。每考场安排两名教师监考,由继续教育学院派巡视员巡视。

5、建立监考教师师考核档案。监考教师必须维护考场秩序,履行监考职责。继续教育学院要将教师参加成人教育各类考试监考工作的情况记入教师的师德档案。

6、教师泄露考试试题,监考教师监考时不负责任,纵容考生舞弊,均按教学事故论处。

六、学业成绩的考核与评定

1、考试。主干课程结业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的形式,由任课教师进行批卷、计分。

2、考查。非主干课程的考查由各教学单位安排随堂进行,根据各专业的特点采取闭卷、开卷、调查报告或实验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考核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学习过程、学习成效计分。

3、毕业论文(设计)。各教学单位要成立论文评定组,讨论并写出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与评语。

4、补考。补考由教学单位统一安排。

①正常补考:学生每学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或请假超过该课程 50%学时或经批准不能参加考试的,在下学期开学初安排正常补考一次,若补考不及格,毕业时安排最后一次补考机会,其补考成绩应注明“补考”字样;

②非正常补考:学生考试舞弊或无故不参加考试或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 50%,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并加注“作弊”或“旷考”或“未修”字样,在校期间不予正常补考,毕业时视其具体情况可给予非正常补考一次;

③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一学年总课时数的二分之一者,有后续专业的应予留级,无后续专业的应予退学。

5、课程成绩计算方法。函授、业余班课程成绩:课程结业考试(考查)占 70%,作业(含实验)占 30%。

6、各教学单位应在期末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计算学生课程成绩,并将学生课程成绩表连同考试试卷一并存档。继续教育学院将定期对学生成绩资料进行抽查。

七、教材的征订与发放

1、教材管理工作必须服从教学需要,提前做好教材征订工作,按期发给教师和学生开课所用教材,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生实际需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推荐教材目录征订,如推荐教材无法征订可以同类教材代替。严禁使用劣质、陈旧教材和非法出版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销售教材以外的书籍资料等。

3、教材费用由学生承担,在学生毕业时按实结算

八、教学管理与检查

1、各教学单位要把要加强对成人教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配备合格专职成人教育管理人员,加强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管理。

2、继续教育学院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加强检查与督导,定期抽查各教学单位教学情况与教学过程材料。

九、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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