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技能教育管理规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8  访问量: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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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学历技能教育管理,形成良好教学秩序,创造安定、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成人教育相规定与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一、总则

1、学校学历技能教育办学归口继续教育学院管理,由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负责对管理相事务。

2、学历技能教育各项教学、学生管理、后勤等工作,由合作办学方在学院指导下负责具体管理。

3、学历技能教育办学过程中涉及的教学、财务、教学场地、设备设施等事务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协调、联系学院各部门。

4、学历技能教育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招生、学籍、教学、学生管理、后勤等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保障各项办学活动正常、有序开

二、招生管理

5、学历技能教育招生计划由合作办学方根据社会需求制定,由继续教育学院结合学院办学资源情况核定。

6、学历技能教育招生由合作办学单位负责实施。合作办学单位在招生实施过程中,不得损害学院利益,侵犯相关单位、人员的合法权益

7、学历技能教育招生简章、宣传资料等需经继续教育学院核定后方可印制。学历+技能班招生需严格按照简章内容宣传,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8、招生工作人员资料需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合作方需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对不按学院招生简章进行宣传的招生人员,应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工作资格。

三、学籍管理

9、学历技能教育需在每期开学二个月内在继续教育学院指导下做好新生报到和注册工作,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0、学历技能教育需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每学期及时向继续教育学院申办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包括休学、复学、留级、退学、转学及转专业等,具体受理时间为开学第一个内,逾

11、学历技能教育应在学毕业前一年,联系教育部指定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单位,并组织学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四、教学管理

12、学历技能教育必须在学院制定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充实教学内容,完善学历+技能班教学计划,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纲与教学计划结合,确保学生毕业时达到较高的专业职业资格对口率与双证率。

13、学历技能教育应根据教学计划,按实际教学工作要求制订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以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参考,对日常教学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4、学历技能教育教学计划、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报学院教学部门审核、备通过后,方可实施。

15、学历技能教育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应严格按照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表组织教学活动,并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提供相关教学材料与设施、设备,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

16、学历技能教育应做生成绩汇总登记管理,并及时学院申报。对期课程考试合格的学生应安排适当时间补考

17、学历技能教育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尽可能地聘用有高校教师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经验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教师聘关材料需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18、继续教育学院应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考察,并定期反馈督导意见,促进学历+技能班教学管理。

19、学历技能教育应加强考风建设,以良好的考风促进良好的学风。

五、学生管理

20、学历技能教育要加强学生品德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树立良好的学习气氛。

21、学历技能教育应加强考勤管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22、学历技能教育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科学的宿舍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宿舍管理,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23、学历技能教育应在学院学生处、团委的指导下,积极组织、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学生学习、生活。

六、财务管理

24、学历技能教育学生的学费标准由学院财务处根据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制定学费标准。

25、学历技能教育学生的学费和学校批准的其它收费一律进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学历技能教育的费用支出应由学院财务处按根据协议或相关规定实施。

26、学历技能教育应确定专人负责财务相关事务,并及时与继续教育财务管理人员、学院财务处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以保证财务收支及时、准确、平衡。

七、毕业管理

27、学历技能教育应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提交准确的、规范的《毕业生审批表》。

28、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按照学院毕业办证的规定和要求对学生学业成绩、学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在财务等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学院批准。办理好的毕业证及学生毕业档案由学历+技能班负责统一领取,发放给毕业生。

29、学历技能教育应在毕业学期组织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做好毕业鉴定,在教学单位一栏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合作办学方公章后,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

30、继续教育学院学籍、教学管理部门将经审核、盖章后的学生入学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毕业材料发合作办学方。由合作办学方制作毕业生档案,并及时发放给毕业生。

八、其它

31、学历技能教育应实施定期总结汇报等制度,建立与学院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项事务有序、高效运行。

32、学历技能教育严格按照学院规范化管理规定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报工作;并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各项事务的检查、抽查等工作,确保学院各项事务有效实施。

33、学历技能教育应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教学、学生管理等督导工作,并及时根据检查反馈意见,做好各项整改,完善各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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